车道偏离报警LDW:通过前视摄像头识别车道线,当驾驶员无意识偏离当前车道时,系统会计算自车与车道线的相对距离、车辆的横向速度、转向灯状态、驾驶员状态、车辆的横向加速度以及当前环境等因素,采用车道偏离报警提醒驾驶员。帮助驾驶员避免或减轻车道偏离带来的风险,提升行车安全。
车道偏离抑制LDP:同样通过前视摄像头识别车道线,当驾驶员无意识偏离当前车道时,系统会计算自车与车道线的相对距离、车辆的横向速度、转向灯状态、驾驶员状态、车辆的横向加速度以及当前环境等因素,并经过控制方向盘对车辆进行纠偏。防止车辆偏离车道,进一步保障行车安全。
车道偏离辅助LDA系统会受到一些使用条件的限制,例如驾驶员开启转向灯、车辆压线行驶、车道线不明显或被遮挡、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路况原因大幅度颠簸等情况,都可能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同时,天气和道路环境等因素也可能会引起车道辅助功能失效。因此,在使用这一些功能时,驾驶员仍需要保持警觉,注意道路情况。
根据欧盟指令(EU)2019/2144 《一般安全条例(GSR)》的要求:
从2022年7月6日开始,新申请欧盟整车型式认证的M1类和N1类车型都应装配车道偏离辅助系统,并且满足(EU)2021/646 《紧急车道保持系统(ELKS)》的要求;
自2024年7月7日起,所有的M1和N1类新车车辆都应装配车道偏离辅助系统,并且满足(EU)2021/646 《紧急车道保持系统(ELKS)》的要求。
LDWS应至少在65~130km/h之间的车速范围内(如果最高车速低于130km/h,则为最高车速)和所有车辆负载条件下处于激活状态,除非进行了停用。仪表在车辆偏出车道线m前发出报警。
CDCF至少在70~130km/h之间的车速范围内(如果最高车速低于130km/h,则为最高车速)和所有车辆负载条件下处于激活状态,除非进行了停用。车辆最远不能偏出(实线-LKS
ADR 107中的LKS和(EU)2021/646中的ELKS一样,也是由车道偏离报警系统LDWS和方向纠偏功能CDCF组成。在65km/h的碰撞中,驾驶员头部严重受伤的风险是20%,车速110km/h的碰撞中,驾驶员头部严重受伤的风险会飞速增加到90%。
因而,LDWS应至少在65~130km/h之间的车速范围内(如果最高车速低于130km/h,则为最高车速)和所有车辆负载条件下处于激活状态;CDCF至少在70~130km/h之间的车速范围内(如果最高车速低于130km/h,则为最高车速)和所有车辆负载条件下处于激活状态。
车道保持辅助LKA(Lane Keeping Assist):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实时监测车辆与车道边线的相对位置,持续或在必要情况下控制车辆横向运动,使车辆保持在原车道内行驶。
车道居中控制LCC(Lane Centering Control):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实时监测车辆与车道边线的相对位置,持续自动控制车辆横向运动,使车辆始终在车道中央区域行驶。
不超过车道边线外沿。LDP引起的车辆纵向减速度不大于3m/s²,速度减小量不大于5m/s。LKA引起的车辆横向加速度不大于3m/s²,横向加速度变化率不大于5m/s³。
UN ECE R79法规是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的一项关于转向装置的统一技术法规,被欧盟、日本、澳大利亚、菲律宾、新加坡、欧亚经济联盟等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引用为汽车准入法规。
R79法规适用于M类和N类车型,除了转向系统的要求外,R79针对L2等级的智能驾驶系统也提出了具体技术方面的要求和试验方法。主要包括:
B1-ACSF:不可脱手的智能巡航功能;C-ACSF:打灯换道;CSF:方向盘控制功能(车道纠偏LDP);ESF:紧急转向功能;RMF:风险缓解等几个功能。R79对CSF功能的性能和报警要求与(EU)2021/646对CDCF的要求一样。区别是:646只适用于M1和N1类车型,R79适用于所有M类和N类车型;
646对CDCF有最小激活车速要求,R79对CSF的激活车速无要求,由主机厂自行申报激活车速范围;646对CDCF只要求实线对CSF激活的车道线类型由主机厂自行申报。2.5 GB/T 26773-2011-LDWSGB/T 26773-2011《智能运输系统 车道偏离报警系统 性能要求与检测的新方法》是ISO 17361:2007的国标转化,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车辆的横向偏离速度V在0~0.5m/s之间时,最早报警位置为车道线m;车辆的横向偏离速度V大于1.0m/s时,最早报警位置为车道线m;车辆的横向偏离速度V在0.5~1.0m/s之间时,最早报警位置为车道线.商用车LDA法规
R130《关于就车道偏离报警系统(LDWS)方面批准机动车辆的统一规定》是联合国欧盟经济委UN ECE对M2、M3类和N2、N3类商用车的车道偏离报警系统LDWS的统一要求。
欧盟(2014年)、英国(2014年)、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马来西亚(2020年)、新西兰、哥伦比亚、墨西哥、以色列
ADR 99是澳大利亚根据R130制定的澳大利亚商用车法规,要求LDWS系统要适用澳大利亚的车道线日起,所有的MD、ME、NB、NC类商用车新车型,均需要满足ADR 99的要求;从2028年9月1日起,所有的MD、ME、NB、NC类商用车新车,均需要满足ADR 99的要求。
但是允许乘客站立的公交车、铰接式公交车、四个及四个以上车轴的车辆、越野和非道路适用车辆可申请豁免。
GB/T 41796-2022《商用车车道保持辅助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是由中国工信部提出的法规,规定了M2类、M3类和N类车辆的车道保持辅助LKA系统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N1、M2、M3类车辆至少在72~108km/h之间的车速范围内(如果最高车速低于108km/h,则为最高车速)处于激活状态。车道偏离预警LDW至少应在车辆偏离
JT/T 883-2014《营运车辆行驶危险预警系统 技术方面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是中国交通部提出的行业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的前碰撞报警FCW和车道偏离报警LDW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车道偏离报警LDW系统要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光照条件下检测到车道线。应能检测符合国标GB 5768.3-2009《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和标线部分:道路交互与通行标线》中的下列车道线:a)黄色和白色实线;
d)双黄和双白虚线;e)黄色和白色虚实线对车道偏离报警的功能要求与GB/T 26773-2011的要求一致,即商用车最迟报警线m